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提示》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2024—2025年湖南文创艺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投诉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七个部分。此文件系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建校来第二次报告,涉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1月16日—2025年11月10日。
一、概述
2024年11月以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事业发展核心需求,将信息公开作为创新管理理念、提升办学透明度、推进依法治校的关键举措。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10大类50项公开清单,系统公开了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等关键信息,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依法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获取办学信息的合法权益,提升办学管理透明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依法治校、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学校严格遵照国家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取得积极成效,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规范信息公开,促进学校稳健发展
信息公开是深化校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依规办学和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得到学校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24年以来,学校各行政教辅部门、二级学院将信息公开纳入法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重点,每学期开展工作总结,持续优化工作质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运行体系。同时学校建立了清晰的责任体系:明确校长、党委书记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置副校长具体分管学校对内对外信息公开和重大信息发布的工作;二是确定学校党政办、宣传统战部、图文信息中心归口负责全校办学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事务,确保管理规范,运行通畅;三是明确各处室行政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工作;四是指定学校党政办专人和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校内外网络和窗口举报,汇编整理信息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五是明确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主任负责网站平台建设及信息发布的相关技术保障与支持。形成了统筹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师生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强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工作会议,宣讲教育方针政策、解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办学实际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同步指出问题并明确改进方向。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广泛性、真实性和实效性,学校深刻践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失实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拓展信息表达形式,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学校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信息公开核心主窗口,同步通过各类会议、校园广播、宣传栏、公示栏、招生简章、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公开办学信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围绕高职办学特色、校园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与管理、二级学院(部)建设、专业项目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交流、招生等重点工作,主动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布信息。截至2025年11月10日,学校先后在红网、新浪新闻、中国教育报、三湘都市报、华生在线、中华网、百度新闻等社会主流媒体发布各类新闻信息27条,学校“技绽潇湘·美创未来 第27届湖南省发型美容美甲技能竞赛”这一活动被学习强国平台、湖南日报、新湖南、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等多家重要媒体争相报道。在学校官方网站新闻与公示栏目发布各类新闻报道168条,学校官网月均访问量逼近20000人次,得到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学校也充分尊重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合法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实施重大事项过程公开机制。在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实施阳光招生、年度财务收支、加强内涵建设、内设机构改革、干部聘免、薪酬体系改革、定岗定编定员、实施绩效考核、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过程中,通过工作协调会、专题研讨会、教代会代表听证会、师生代表座谈会、发布公示函、致家长公开信等不同形式,先后多次面向校内外不同层面群体广泛公开征求意见,确保学校各项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办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全方位、全过程公开,提升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推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对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和毕业生毕业设计开展网上技术指导。及时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广大师生的积极回应和大力支持。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4年11月份以来,全校主动公开信息952条。其中,通过学校官网学院要闻栏公布各类新闻134条,经校外媒体聚焦公布新闻27条;在招生栏目中招生动态有21条、专业介绍25条、报考指南39条、考生问答65条、招生政策9条;在人事工作方面,人才招聘公布信息4条、通知公告11条;在教学科研方面,教学动态公布信息23条,教改科研31条、质量管理3条;在后勤基建中,后勤服务公布信息12条、招标信息10条、规章制度5条,校园公众号合计推送455篇文稿。通过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回复各类投诉、咨询以及维修处理2688件,其中后勤资产处处理学生报修维修2634人次。学生安保处日常答复、解释学生各类疑问8000余人次,通过电话、短信、QQ群、微信群等信息渠道回复学生和家长各类信息咨询30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及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公开信息;
2.通过校长办公会、校务会、党委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通过印发学校党政文件、行政文件等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指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年鉴、大事记、招生简章、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校际交流、工作汇报、项目招投标等形式公开信息。
6.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展示室、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7.通过建立和实施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对奖助学金评定、贫困学生资助、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毕业生评选、新党员发展、师生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等依规予以事前公开公示。
8.其他合法合规的公开形式。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涵盖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法人治理结构、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公开学校教育教学场所、公共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师生员工宿舍情况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教育招生、培训信息,各类职业资格证考试、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学生学费减免、学生评先评优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新党员组织发展,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及评选结果,学生和教师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行的各类竞赛及演出活动中获奖情况,学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毕业生就业指导等信息。
5.后勤服务安全保障信息。包括学生食堂饮食服务、学生宿舍管理、校园安全保卫、学生安全管理,水电设施安装维修等后勤保障信息。
6.人事工作与科研管理信息。包括教职工培训、人事聘免、招聘录用、技术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公示、教职员工期度和年度考核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立项及评选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财务及资产管理信息。包括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固定资产投资及管理、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无符合不予公开条件的相关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线上核查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问卷调查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涵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制建设、主动公开成效、依申请公开服务、公开形式适配性等方面,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稳居同类高职院校前列。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未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或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目前,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
1.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保密审查不够规范;
2.部分部门及信息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更新滞后,查询便捷性不足;
3.学校官网发布的内容丰富度不够,更新时效性有待提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针对问题,立足长远,优化方式方法解决问题:
1.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资源投入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其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充分调动各处室、各二级学院(部)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各部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2.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突破口,推动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适时发布、及时更新。进一步调整学校信息公开专栏条目设置,规范网站建设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3.加强监督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特别是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各类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