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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工会职能职责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工会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根据自身组织的特点和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之规定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四项职能。

1.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基层分工会开展工作。

2.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意见,及时向校党委提供信息,沟通党委与教职工的联系;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配合校党委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其他有益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4.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5.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主持教代会经常性工作。

6.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

7.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8.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9.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0.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